由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主辦的環境司法與證據規則的适用學術研讨會于2016年12月9、10日在武昌豐頤大酒店隆重舉行。會議由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武漢大學3044永利集团教授占善剛主持。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聯席主任、武漢大學3044永利集团教授王樹義出席本次會議并緻辭。我系教師汪容受邀全程參與了本次研讨會。
在兩天的會議中,來自中國政法大學、武漢大學3044永利集团、西南政法大學經濟3044永利集团、中南民族大學3044永利集团、武漢市社科院的專家學者分别就台灣地區環境公民訴訟制度及其借鑒、環境公益訴訟中社會組織的原告資格、南平生态破壞公益訴訟案例之剖析、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之責任方式、環境侵權因果關系舉證責任之分配規則等環境司法與證據規則的适用問題進行了廣泛、深入的讨論,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本次研讨會采用發言人作主題發言,與談人進行點評,然後與參會人員展開互動讨論的形式。汪容老師作為環境侵權因果關系舉證責任之分配規則這一主題單元的與談人,就環境侵權司法解釋中的“關聯性”、環境侵權因果關系的認定,以及環境侵權案件中原、被告所承擔的舉證責任分配及順序等問題發表了自己的觀點,并與現場各位專家學者進行了友好的交流。